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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门权宠第一夫人 撩动他心 重生之容少 宠你一世又何妨 摊牌了我是霸道总裁 全本小说
新御宅屋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: 何书 时间: 2024/06/2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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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, 控制能力越来越好, 如果只吃鸟食的话,应该不可能这么快掌握。

    而且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,再去吃鸟食,郑之南就觉得完全吃不, 必须得吃点人类的东西才行。

    不论是类还是糖类都要来点, 这才能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。

    只是本来一切都很好才对, 但半夜郑之南发烧了。

    不论是郑之南还是林宵, 都没想到会发烧。

    郑之南是烧糊的说起了梦话还滚到了林宵的身边, 把林宵给热醒了, 他觉到这个热度就不对劲,直接上手去摸嘴里嘟嘟囔囔的郑之南,一摸额头, 滚烫滚烫的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不是夜里风大,他吃饭之前那会站在台那边站的久了,受不住凉, 所以发烧了?

    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把人带出去, 外面还下着雨呢, 虽然雨势小了不少。

    林宵先去卫生间了条巾, 拧干, 在里面放了退烧用的冰袋给郑之南敷在额头上, 还给他擦了手和胳膊, 这才去拿药箱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人类的退烧药这只鸟能不能吃。

    不过人类的食物都能吃,药应该也没问题,而且不吃也不代表就能熬过去。

    还不如拼一把。

    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发烧,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难受,反正怎么也都不舒服。

    林宵找好药后,接了杯水,晾了晾,扶起郑之南,将药放进了郑之南的嘴里,结果这家伙竟然直接用舌头顶了出来,还一脸的痛苦,仿佛吃的不是药,而是有人要谋杀他。

    在林宵的眼里,郑之南一直是很想得开且从容的一个人,他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对吃药这么难以接受,这样一看,一点都不从容了,多了点孩子气,林宵心里觉得好笑,觉得以后可以拿这事儿好好笑一笑这家伙。

    为了让郑之南顺利吃下退烧药,林宵只得将郑之南从昏睡中叫醒,本来想着睡着了喂,没准会顺利一些,但这家伙的本能太厉害了,抗拒的很。

    郑之南糊糊睁开眼,只听到林宵说:“把药吃了,吃了就不难受了。”

    郑之南舌尖还停留着那苦涩的味道,立时撇过脸说:“不……吃。”

    “你发烧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发烧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摸摸你的额头。”林宵拿起他的手,让他摸自己的脸,还有额头。

    “冰的。”

    林宵差点气得一个后仰,明明脸蛋热的快成水煮蛋了,却只记得被冰过的额头,林宵拿着他的手放到他的肚子上说:“你再摸摸,是不是烫的,发烧了!”

    郑之南睁着大大的眼睛说瞎话道:“冰的……不吃苦的。”

    林宵直接被气笑了,什么冰的,真行,“不让你吃苦,就是吃颗药而已。”林宵温声低语,想让郑之南不要再犟了。

    林宵没办法,看着郑之南的脸,盯着那嘴巴看了很久,最终选择——捏住郑之南的鼻子,让他只能用嘴呼,然后快恨准的把药进去,再倒水进去一冲!

    这么想的林宵也这么做了,比他想的还顺利,只是最后郑之南竟然被苦的落了泪。

    委屈的像是被人毒打了一顿一样,正在得意的林宵瞬间手足无措起来。

    他蹲在窗前,双手抓着边对侧躺着眼泪的郑之南说:“别哭别哭,一会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糊糊的郑之南完全没有理智可言,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他只知道嘴巴里被人了很苦的东西,而且那个人还是他颇为信任的人。

    他心里有些难受,加上嘴巴到现在还是哭的,身体脆弱加上心理脆弱,一下子就落了泪。

    如果是清醒状态的郑之南,他是绝对不会如此放纵自己,甚至可能会乖乖拿起药,装作并不怕苦的样子直接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是不清醒状态的郑之南,他把身体的真实想法表了出来,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,默默的滚落在枕头上。

    其实所谓的真实反映,不过是系统据书中人物自动设定的格,不这么设定,不论是郑之南本人,还是系统,都知道,他不是这么脆弱的人,但这样一设定,人物便会越发丰格则更可一些,也更加的引人。

    林宵用巾去擦他的脸,凑近他说:“好了好了,怎么还委屈上了,只是吃颗药而已。”就那一颗!

    郑之南只是哭,不说话,脸蛋仍旧红,药效还没有那么快生效,他仍旧是难受的。

    林宵守着郑之南道天亮,他不哭了,身体也没那么烫后才躺下。

    林宵倒是快累死了,他很少熬夜了,工作再忙,也不会熬一个通宵,毕竟不是热血冲动的少年人,可以神抖擞的连着熬夜,成年人熬夜多了,猝死很寻常。

    郑之南吃了药没那么早醒,林宵累了一个晚上,也没起来。

    林瑜不好敲门,怕两人尴尬,就由着他们睡。

    心里则想着,肯定是昨晚忙活了一晚上,这下才酣眠到大中午都不起来。

    没吃早饭,林瑜没说什么,但到了中饭时间还没起来,林瑜也坐不住了,轻咳着敲了敲门,茫然坐起来抓着头发的林宵听到姐姐说:“林宵啊,早饭没吃,中饭也不吃了?你不吃别不让南南也跟着你不吃啊,人家正长身体呢。”昨晚上介绍的时候,林宵临时给郑之南起了个名字,郑之南,南南。

    林宵听完这才知道,竟然已经中午了,郑之南听到动静也身子懒懒的撑着胳膊着额头坐起来,他脸上已经没有昨夜那么红,就是嘴巴有些干,想来是缺水。

    林宵看到郑之南没有往丰润的,这才想起来,昨晚上这家伙发烧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直接伸手去摸郑之南的额头,得郑之南一愣,转动眼珠往林宵那边瞅。

    林宵说:“不烧了,你知不知道你昨晚上发烧了?忙活了我一晚上。”林宵说着从上下来,打着哈欠拿着水杯去开门。

    边走边说:“你洗漱,我去给你倒杯温水,你这几天多喝点水,估计是这段时间天气冷干燥,你又贪嘴,昨晚上吹了风,这才积了火。

    林瑜听弟弟的话才知道昨天晚上郑之南发烧了,关心地问他现在怎么也了。

    林宵摆摆手说:“年轻人,用不着去医院,我昨晚上找了退烧药给他吃,现在已经退烧了,这几天让他多喝点水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林瑜听这话也没说什么,的确年轻小伙子,没必要头疼脑热都往医院跑,她儿子发烧,她都不给吃药的,猛灌水,多灌几杯发发汗,基本上就好了,如果还不好,再去医院也不迟。

    郑之南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去,林宵刚好端着水走进来,看到他,让他把水全部喝了,还用命令的语气说今天必须喝够八杯水。

    “不,这周都必须每天喝够八杯水,不然就别想出门了。”林宵上次带郑之南出去买东西,看到他见许多东西都很新鲜,想必是记忆太久远,有些记不清,所以看什么都细细打量,连女用品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半天,跟个刚进城的二愣子似的。

    林瑜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,听到林宵这么说,帮郑之南教训他道:“关心南南就关心南南,语气那么凶干什么?”说着走过去拉着郑之南去入座,告诉他,“你可别被他给唬住了,也就是欺负你年轻,不用太怕他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姐姐。”

    “别客气,你先吃,咱们不用等他。”

    郑之南端着碗,出个腼腆的笑容,这个笑容是林宵来的时候教他的,让他就这么对林瑜和林瑜的老公还有儿子这么小,反正不让多嘴。

    吃了中午饭,林宵领着郑之南回家。

    因为这两天没什么事儿,林宵想着也得让郑之南有个念头,乖乖喝水是不是。

    “你这几天都多多的喝水,等你好全了,我带你去看电影,看电影还记得吗?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吗?不是对着平板看,是去电影院看。”

    郑之南如实道:“有些印象。”

    “嗯,那你这几天就好好喝水,不然就买很苦的药为你。”

    郑之南下意识道:“我不怕吃药的。”

    林宵听到这话,嗤笑出声,觉得郑之南只是在故作坚强,没准这会儿已经小心脏砰砰砰的狂跳,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有多畏惧吃药。

    “行行行,你不怕吃药,但还是要多喝水。”

    第274章

    虽然林宵有时候说话凶了点, 可能是对他还留存着“小偷”的印象, 导致了这么一个后遗症, 但郑之南能觉到林宵的柔软和温柔, 虽然这份柔软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盖,但从他发烧,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。

    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顾他,他是推断的。

    因为林宵是个生活极其有规律的人, 就算是放假也不怎么睡懒觉, 早上七点准时醒来。

    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样睡到中午12点的林宵, 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嘱咐, 还有林瑜的话,想出来了一个大概。

    不是昨夜累极了,是不可能睡到那么晚才起来。

    郑之南认识他这么久, 林宵唯一起来晚的那一次, 也才睡到10点,而那天, 他足睡到了12点多才被叫醒, 仿佛没人叫他, 他还可以再继续睡一会儿。

    这份照顾,郑之南记在心里。

    他本就对林宵有一份好,这份好并不关情,只是单纯的觉得林宵是个不错的人, 很正, 正气的同时多了一抹圆滑, 却并不油腻。

    有句话叫成而不世故,大概就是形容现在的林宵给他的觉。

    郑之南自在深林里破壳出生,有记忆以来,他渴望的情,是鸟父母没办法给予的,他们也没办法真正的,成年后,鸟父母与他分开,他独自生活。

    在没有接触俗世时,也觉得自己的生活虽然有些寂寥,却并不觉得太过孤独,寂寥只是有时候会产生的情绪。

    但他清晰的觉到自己是渴望情的。

    当被人照顾,温柔对待的时候,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。

    这种觉很舒服,郑之南甚至傻傻的觉得,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,就能又一次觉到被细心的照顾,有人在耳边温柔的低语。

    那是群居动物的人类都无法摒弃的渴望。

    就算他现在是一只本来无忧无虑的鸟,也无法摆灵魂深处,想要得到一份情的心。

    郑之南在渴望情。

    他作为一只鸟,从未对任何一只鸟有过想要共度此生的念头,他对着他的族群,就像是个看客。

    然而当他变成人,融入到人类的世界,才觉得事事都舒服自在,这就是他想要的觉。

    他喜这样与人类生活在一起。

    虽然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,但他在学习中。

    当林瑜亲切地打电话给他,仍将他误认为是弟弟的男友时,郑之南第一次有了主动应承的情绪,没有一点点的冷漠。

    很自然的叫着姐姐,应下周末聚餐的邀约。

    挂了电话,郑之南用平板上的微信给独自在工作室的林宵发信息,告诉他姐姐说周六去她家里聚餐。

    郑之南接电话的手机是林宵的旧手机,郑之南第一次去林瑜家里之前,林宵给他的。

    他说担心姐姐要跟她互换手机号方便联系,就拿上了。

    虽然林瑜当时存号码的时候发现,郑之南现在用的号是弟弟以前的旧号,并没说什么,只觉得两个人情深吧。

    为了谢林宵那天照顾他,郑之南和林宵回来后的这几天,天天给林宵做饭吃,自从知道了怎么去超市,很自觉的自己去屉里拿钞票去超市买生活用品,水果蔬菜,各种大展厨艺。

    把林宵这肚子给喂的再也吃不下去外卖,林宵独自一个人的时候,更多的时候是吃外卖,或者自己吃点素食,比如说煮碗面,煮个水饺。

    但是自从郑之南的出现,他一个人的家终于有了个家的模样。

    其实林宵自己也会做饭,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懒得做,随随便便煮个面就对付过去了。

    林宵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吃,偶尔也会打打下手,甚至休息的时候也会主动做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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