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戎给她盛汤,低声说话:“还没,这星期不回来。” 陈美花瘪了瘪嘴,不是太高兴:“他好久没回来了,是不是不要美美了?” “……”陆戎也不懂她这“少女情怀”是怎么来的,但老太太么,总得哄着,只好耐心道,“没不要你。” 陈美花盯着他看。 陆戎任她盯着,表情有些认真地道:“而且林暮不是你男朋友,是我男朋友,话不能说的,记住了吗美美?” 陈美花有些不服气,但看得出来还是比较怕陆戎,最后不甘不愿地嘀咕了一句“好吧。” 方骆瑶和方诺两人憋着笑假装低头吃饭,方诺还惦记着校庆的事儿,陆戎答应了帮他问问。 吃完饭,陆戎又要去搞志愿的事情,他不像林暮,成绩好到能名校随意挑,分数也是刚擦着本一线过的,因为只考虑苏州本地的大学,陆戎有心理准备最后可能得配合调剂。 李子和莫晓晓一个考上了四川,一个考去了武汉,姐妹花人散心不散,最近又约着一块儿出去玩。 “林朝学姐也一块儿呢。”微信群里莫晓晓发了行程表,他们三个女孩儿现在号称“身残志坚环游世界旅行团”,已经一起出过好几趟远门了。 林朝如今正在北京学棋,两年内准备冲击七段,她在上半年拿到了首个女子国际赛冠军,已是国内能排得上号的女棋手。 相较职业男棋手来说,女棋手的国际赛事少之又少,很多头衔战,女棋手甚至都很难打入循环,林朝的情况又比一般人更加特殊,以至于媒体对她的所有比赛都异常关注。 林暮不止一次烦过这事儿,说对林朝的心态有影响,消费她残疾这点,本就是吃人血馒头。搞得很多圈外人都去关注,虽说量是有了,可一旦林朝输棋,又会被骂卖惨。 外人看得永远都是个热闹,残疾,职业棋手,女,冠军,每一个拿出来都是话题点,林朝赢棋也好,输棋也罢,都还没一个“残疾”来的噱头足,然而明明努力这么多年,林朝就是想把身上的“残疾”标签给撕了,她不需要别人同情她,她自始至终都觉得除了听不见说不了话外,她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。 这事儿最后的爆发点,是这次女子国际赛夺冠的赛后采访上。 林朝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,并在社平台上发表了“今后无论输赢都将拒绝一切采访”的申明,她决定用真正的沉默来对抗这些只是拿她当量的媒体们。 跟资本对抗,肯定有人不信,采访不了林朝,总能采访林朝的亲人。 林暮也被扰过几次,他最后被问烦了,对着某记者怼上脸的话筒好笑道:“你们也知道我姐是聋子哑巴,干嘛还要采访她?” 记者显然没听出画外音来,还傻兮兮地解释:“有手语老师啊,现在翻译都很方便。” “我说了,我姐就是个聋子哑巴。”他对着镜头冷冷道,“你们不懂吗?” 记者眨了眨眼,笑得有些勉强:“这……林朝选手是年轻人的榜样,励志、正能量……” “停。”林暮不耐烦地打断了对方,“我姐不是任何人的榜样,她担不起这身份,大家都是普通人,一年365天的,她也就天天下下棋而已。” 记者:“……” 林暮看着镜头,他最后说:“我姐因为听不见也说不了话,才能反抗你们,而那些没办法反抗的,最后却把自己成了‘聋子和哑巴’,你们自己品品,到底谁更可悲一点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“循此苦旅,已达天际”是传甚广的一句拉丁谚语,我自己把它扩了下,大家随意理解哈哈哈 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在后面几章代清楚 代完就能慢慢收尾了~ 第七十七章 生活(四) 林暮这番言论被发到网上去的时候还引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,江婉知道后自然是一顿训斥,觉得他口无遮拦,给姐姐麻烦。 林暮很不服:“我说的难道不对?现在这环境,说什么都容易被扭曲,林朝得了那么多荣誉,还没她是个残疾来得噱头大,大家都只想看到自己想看到的,谁会关心她棋盘上破了对方的大龙?” 江婉耐着子道:“你这是专业角度,但不是所有人都是专业的,人民群众有娱乐神,你姐姐早就不是最初那时候在一亩三分田里下棋的职业棋手了,大家除了看她获得的荣誉,也会关注别的,你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人。” 林暮不屑道:“棋手不看荣誉看什么?又不是娱乐明星,还得娱乐所有人。” 江婉被儿子怼的差点噎着,但想来想去又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反驳,她这一双儿女什么都好,就是太有个。 林朝年纪轻轻就已经达到了世界级的高度,她本人除了在棋坛上继续保持谦逊,努力益求外,对棋坛之外的所有圈子都不怎么上心,所以采访的时候经常会发生她比手语的表情不耐烦,或是动作过快过大,翻译老师跟不上等问题,大部分媒体与其说把你当冠军棋手,不如说是把你当个引工具,外行看的是热闹,照片视频当然怎么热闹怎么剪辑。 “很多人都觉得冠军应该是完美的。” 林暮叹了口气,他说:“但林朝不是完美的,她努力这么多年,站在这个高度,就是为了不消耗众人的同情心。” “棋盘上的输赢对错,黑白分明,但世界却不是,她很明白这个道理,所以她才什么都不说。” 林朝在拿到第一个国际冠军前,的确有一段不长的低谷期,除了外界影响外,更多是棋力上的瓶颈,那一阵子国内大大小小的试训她总体来说都是输多赢少,为此林燕来和江婉前后跑了几趟北京,不下棋的时候,便陪着女儿在京城里到处逛逛。 那阵子半夜里,林暮在学校宿舍经常会收到来自姐姐的通话视频邀请,林朝那边就开一盏小小的灯,面前摆着棋盘,黑子白子错落有致的放着,林暮做了一个白天的实验困得有些神志不清,他比划着手指,问:【你怎么不睡觉。】 林朝举着手机,动了动:【我吵你了?】 【没。】林暮晃了晃掌心,他半坐起来,撑着脑袋,【输棋了?】 林朝没什么表情,她本来就是个冷美人,下棋下久了后更加情绪不外,输棋赢棋都一个样子:【一直输,没赢过。】顿了顿,她又补充道,【好几天了。】 与其他年纪轻的棋手不一样,林朝不是报喜不报忧的格,她对林暮几乎没什么隐瞒的,也不觉得丢脸:【歇几天,再输下去心态要崩。】 林暮忍不住笑:【知道要崩说明没什么大问题。】他盯着棋盘看了一会儿,问:【今天输的局?】 林朝点头,她把手机摄像头往下挪了一点,拍的更清楚些:【你看得懂吗?】 林暮摇头,他做手势:【早看不懂了。】 林朝做了个“嗤鼻”的动作,她说:【安锦城都能看得懂我输哪儿了。】 林暮的回答是朝天翻了个白眼。 陆戎后来问过安锦城和林朝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,林暮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太清楚,他这次做完实验总算有了两天假期,父母都在北京陪着林朝,回来也只有他一个人。 陆戎放了暑假,除了烦恼志愿的事情外,两人基本24小时都黏在一块儿。 “反正都提上去了,调剂就调剂吧。”林暮捧着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瓜,他伸出手,从沙发后面摸过陆戎的下巴,安道,“专业进去了能换,到时候再说。” 陆戎捏过他的手,遮在了自己的嘴上,他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:“你对我还真放松。” 林暮:“我这叫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。” 陆戎笑笑没说话,他抬起头看着林暮,又问:“姐姐怎么样了?” 林暮坐到沙发上,他把腿翘在陆戎的上,漫不经心又有些赌气:“前阵子半夜天天找我求安,后来发现有更好的备胎了,几天都没给我打电话了。” 陆戎无语,明知故问道:“安锦城?” 林暮没忍住翻白眼:“除了他还有谁?时差都完美吻合。” 陆戎:“……” 两人的话题自然过渡到了“姐姐的绯闻对象”上面。 老美会放圣诞节,安少爷去年年底回来的时候呆了长时间,正好林朝也在休赛期,两人发生了啥林暮或多或少能觉到一点,但可惜时间紧迫,安锦城忙着回美国继续学业,林朝年一过就得回北京参加试训。 之后的一些“八卦”林暮捕捉的也很辛苦,比如林朝输棋的那阵子,除了扰他这个弟弟外,安锦城也是对方的“坚强后盾”,以至于原本对围棋一窍不通的安少爷最近都能看得懂棋谱了。 “安锦城也不容易。”林暮想起来还有些唏嘘,“他这也算是千里追了,我后来才知道林朝只要现场的棋局他都有去看,听说回头还做笔记,我姐试训下了没有千场也有百场棋了,笔记大概得有一本那么厚。” 陆戎也是一副“不怎么敢相信”的表情。 林暮继续道:“我姐而且事业型女强人,下起棋来六亲不认,安锦城当了我姐一年工具人了,没名没分的,我都替他心疼。” 陆戎哭笑不得:“你就别胳膊肘往外拐了。” 傍晚的时候方骆瑶打来了电话,意思是陈美花想人了,催陆戎回去,林暮干脆包好了西瓜,又拿了些别的水果,把自行车从地库扛上来,准备和陆戎一起走。 他把西瓜挂在车把手上,一脚撑着地,催促道:“你快坐上来。” 陆戎抱着樱桃盒子有些无奈:“我载你吧。” 林暮回头看他。 陆戎现在的身高大概有一八八,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,肩膀线条跟模特似的,高三一年也不知道是不是太辛苦,原本还比较圆润的下巴如今连下颔骨都锋利了起来。 林暮想了半天用什么词来形容,最后也只想到了一个——“男人味”。 “你先坐上来。”林暮拍了拍后座。 陆戎只能跨上去,他人太高,两条长腿没地方放,自然而然落在了地上。 林暮把胳膊举起来给他看:“我搬了大半年尸体,看看这肌。” 陆戎很给面子的看了一会儿。 “你得再胖一点。”陆戎最后下了结论,他双脚踩着地,往前滑了两下,车子也跟着动了动,林暮差点没能扶稳。 “你老实点。”他警告道。 陆戎扶着林暮的,脑袋贴在他背上,闷闷地笑道:“还是我来吧,你坐后面。” 林暮:“?” 陆戎笑着嘟囔道:“这可是王子殿下的小南瓜马车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太忙太忙了……一般更新我会在微博通知的,大家不要刻意等,不出意外的话明后天我再时间更一章! 第七十八章 生活(五) 陆戎家里人口众多,林暮吃完了饭磨蹭半天倒也不好意思住下来,方骆瑶知道他两关系,每回见他表情都很姨母,这就跟四十多岁兜红围巾拍照片的妈妈们似的,八卦都成了本能,陆戎又像她半个儿子,儿子的男朋友当然得多关注下。 方诺有些粘人,完全就像是林暮的跟虫,他大概是不知道房东和他暮哥的关系,偶尔还会吃陆戎的醋,觉得因为自己年纪小,才没法和林暮更亲近。 “暮哥。”方诺盯着他问,“今年校庆你回校吗?” 林暮开玩笑说:“钟和请我我就去。” 方诺眨了眨眼:“我们新生提前去拿录取通知书时校长还挂着你的横幅呢。” 林暮心想这不太正常了,钟和最大的好之一就是榨取学生荣誉的剩余价值,绝不放过一点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机会,深刻贯彻“未来坤乾以我为荣”的方针。 陈美花吃完饭要散步,她现在基本不认人,哪怕想起来了也是把陆戎当成陆铮年的时候更多,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直记得林暮,就是偶尔会搞错,像最早那时候一样,喊他“姐姐”。 林暮并不会刻意去纠正她,没人时候喊几声也无伤大雅。 “要不下次穿裙子出去玩?”林暮异想天开,女装在他这儿不丢人,只有0次和100次之分,他外表变化不大,除了眉眼变英气了些,出门只要和林朝站一块儿,别人就能知道他俩是双胞胎。 陆戎无奈地看了他一眼,摇了摇头:“别了,美美好不容易搞清楚一两回,你一折腾又回去了。” 林暮陪着祖孙两在桃花坞附近散步,那儿天才桃花开,如今是栀子花的季节,花香更加馥郁漫延,近两年这边开了不少商业小店,马路两边到了晚上灯火通明,老洋房陷在里面,一动一静,相得益彰。 夜晚的夏风说热不热,说凉快也没凉快多少,每一下都裹着气,轻抚在胳膊腿上,林暮圾着凉拖,在路边摊挑碎碎冰,霓虹灯的光影落在他的发顶上,像一幅画老旧的画报。BgMBUilding.CoM |